父母离婚都不要孩子,姑姑愿意抚养,这样可以吗?
我家亲戚最近闹离婚,两人都不想抚养孩子,孩子姑姑倒是愿意照顾孩子。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姑姑能不能抚养,具体要满足啥条件,走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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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都不抚养孩子时,姑姑愿意抚养在符合一定法律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首先,从抚养权的法定归属来看,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应由亲生父母承担,这是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若父母都不履行抚养责任,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儿童权益保护原则的。 若姑姑想要抚养孩子,需要满足收养的相关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姑姑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要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包括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提供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等,以保障孩子基本的生活、教育、医疗等需求;同时,姑姑还不能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确保能给予孩子健康的成长环境。 此外,还需遵循法定的收养程序。一般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总之,姑姑抚养需要满足一系列严格条件和程序,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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