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都不愿意抚养孩子该怎么办?
我身边有对夫妻闹离婚,可两人都不想抚养孩子,孩子就这么夹在中间很可怜。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上一般会怎么处理,具体有哪些规定来保障孩子的权益呢?
展开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强制性的法定义务,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相关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及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条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若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这里的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并非确定了最终的抚养权归属。 其次,依据相关法律,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例如,会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进行最终的调解或判决。 再者,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采取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批评教育,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要求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抚养子女;二是对于不听教育的人,根据保护子女合法权益和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依法判决孩子归哪一方抚育,另一方则需按时支付抚养费,以间接方式承担抚养义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