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人死了还能领取低保金吗?
家里有亲人是低保户,前不久去世了,但是这个月的低保金还没领,不太清楚人去世后还能不能接着领这笔钱,想了解一下从法律和政策层面是怎么规定的,怕领了之后会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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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讲,低保是国家为了保障困难家庭基本生活而提供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当低保对象去世后,是不可以再领取低保金的。 这主要是因为低保金是针对符合条件的特定困难人群发放的生活救助费用。一旦低保对象死亡,其民事主体资格也就随之消灭,不再符合领取低保金的条件。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当低保对象死亡,这属于人口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相关人员有义务及时上报。 如果在低保对象死亡后,其家属继续领取低保金,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骗取社会救助资金。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由有关部门决定停止社会救助,责令退回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物资,可以处非法获取的救助款额或者物资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在低保对象去世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停止领取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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