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离婚后孩子还能享受低保待遇吗?
我是低保户,最近和另一半离婚了。之前孩子跟着我们一起享受低保待遇,现在离了婚,就担心孩子以后还能不能继续享受这个待遇。也不太清楚低保评定这方面的规则,所以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孩子还能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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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是国家为了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而提供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当一个家庭被认定为低保户后,家庭成员可以享受相应的低保待遇。对于低保户离婚后孩子是否还能享受低保待遇,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判断的关键在于孩子是否仍然符合低保的申请条件。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也就是说,主要看孩子所在家庭的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 如果离婚后,孩子跟随一方生活,而这一方的家庭收入仍然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并且家庭财产状况也符合规定,那么孩子就可以继续享受低保待遇。例如,离婚后孩子跟母亲生活,母亲收入微薄,加上孩子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财产也没超标,这种情况下孩子能继续享受。 但要是离婚后,抚养孩子一方的收入大幅增加,使得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或者家庭财产状况不符合规定了,那么孩子可能就不再符合低保条件,无法继续享受低保待遇了。总之,孩子能否继续享受低保,要依据实际的家庭经济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重新进行审核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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