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离婚后女方还能有低保吗?
我是低保户,最近和丈夫离婚了。之前靠着家庭整体情况获得了低保资格,现在离了婚,我不太清楚自己还能不能继续享受低保待遇。想问问大家,像我这种低保户离婚后女方还能有低保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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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低保户离婚后女方是否还能拥有低保,我们首先要了解低保的评定标准。低保,全称为最低生活保障,它是政府为了帮助那些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而设立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也就是说,一个家庭或者个人能不能享受低保,关键在于其收入和财产状况是否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所以,低保户离婚后女方能否继续享受低保,就要看离婚后女方个人的收入和财产状况是否依然符合当地的低保标准。 如果离婚后,女方的个人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且财产状况也符合相关规定,那么她就可以继续享受低保待遇。但要是女方离婚后有了稳定且较高的收入,或者拥有较多的财产,超过了当地规定的低保标准,那她就可能无法再享受低保了。 此外,离婚后女方的生活情况可能发生了变化,相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新审核。女方需要及时向当地的民政部门申报自己离婚的情况,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和审核。工作人员会根据新的情况来重新评估女方是否还具备享受低保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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