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可以分割吗?
我和配偶还没离婚,但因为一些原因,我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知道在婚姻还存续期间,法律允不允许这样做,具体有什么条 件和规定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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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存续期间,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是作为一个整体来管理和使用的,不进行分割。这是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着共同的管理和处分权,共同财产服务于整个家庭的生活和发展。
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是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第一种情形中,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行为都严重损害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权益。比如,一方偷偷将夫妻共有的房产卖掉,或者将大量存款转移到他人名下,或者肆意挥霍家庭资金用于个人不合理消费等,这都侵犯了另一方对财产的合法权益。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也是类似的,一方通过虚构债务,试图让另一方承担不合理的债务负担,从而减少共同财产的实际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以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第二种情形主要是基于人道主义和对法定扶养义务的保障。当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如父母、子女等)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时,如果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这显然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和法律要求。此时,为了保障患病者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 ,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来支付医疗费用。
所以,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是可以分割的。如果遇到上述情况,需要分割财产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主张分割财产的一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符合分割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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