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结婚老公租房老婆有房贷能否退税?
我和老公结婚了,当年老公是租房子住,我有房贷。听说有住房相关的退税政策,我想知道像我们这种情况能不能 申请退税呢?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希望了解一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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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个人所得税中的重要优惠政策,但二者不能同时享受。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则是,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回到您的情况,您和老公结婚后,虽然老公租房、您有房贷,但按照规定,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不能同时享受。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更适合自己的扣除方式。如果您的房贷符合首套住房贷款的条件,那么可以选择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如果租房的 扣除标准相对更高,且满足相关规定,也可以考虑选择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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