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的女儿是否有宅基地的继承权?
家里有宅基地,女儿出嫁后,不清楚是否还能继承这块宅基地。比如女儿户口迁走或者没迁走,在不同情况下是否有继承权存在疑惑,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相关要求。
展开


出嫁的女儿对宅基地的继承权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宅基地的性质。宅基地本质上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享有的是宅基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这就意味着宅基地本身不能像个人财产那样被直接继承。 其次,关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嫁女儿是享有继承权的。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再次,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如果出嫁女儿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那么她也就相应地取得了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虽然宅基地本身不能直接继承,但可以通过继承房屋的方式来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最后,若出嫁女户籍仍保留于原生家庭,则与其他兄弟姐妹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包括父母房产的继承权;若其户籍关系已经迁出,则需遵守“一户一宅”的规定,无法直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