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可以转到别的城市吗?
我因为工作调动要去别的城市生活了,医保关系也得转移。现在就想知道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能不能跟着我转到新的城市去呢?要是能转,具体该咋操作?要是不能转,那这钱又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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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到别的城市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医保个人账户。医保个人账户是医疗保险机构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设立的,用于记录、存储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和从单位缴费中划入的一部分费用,这些钱可以用来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买药等费用。 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对于医保个人账户的钱转移问题,当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在终止原参保地医保关系后,其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通过一定的流程转移至新参保地。一般来说,参保人需要先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转出手续,获取参保凭证等相关材料。然后在新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转入手续,并提交从原参保地获取的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原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就会转到新参保地的医保个人账户中。 不过,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上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可能要求参保人先在新参保地正常参保一段时间后才能办理转入手续;还有些地方可能对于转移的金额有一定的规定。所以,在办理医保个人账户转移前,建议参保人先向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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