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转移时个人账户余额会跟着转移吗?


医保转移时,个人账户余额通常是会跟着转移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医保个人账户。医保个人账户就像是您自己在医保里的一个“小金库”,里面的钱是您自己缴纳的一部分医保费用以及一定比例的单位缴纳费用,主要用于支付门诊费用、买药等。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该办法明确,参保(合)人员跨制度或跨统筹地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中止参保(合)手续时为其出具参保(合)凭证,并保留其参保(合)信息,以备核查。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参保(合)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时,要求其出具参保(合)凭证,并做好信息衔接,及时记录参保人员以往的参保(合)信息。而对于个人账户余额,在办理医保转移手续时,一般会将个人账户余额随同转移至新的参保地。 具体的办理流程通常是,您先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转出,原参保地医保部门会将您的个人账户余额进行清算并出具相关证明。然后您到新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转入,新参保地医保部门会接收您的个人账户余额并将其计入您在新参保地的医保个人账户中。不过,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操作细节上会有所差异,比如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您先办理停保手续等。所以,在办理医保转移时,建议您提前咨询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