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监视居住期间可以见家属吗?

我因为涉嫌一些事情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了,心里很想家里人,不知道在监视居住这段时间能不能见家属啊,也不清楚法律上对于这个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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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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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从法律上来说,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可以见家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这里的“他人”一般不包括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也就是说,被监视居住人是可以和共同居住的家属见面共同生活的。 但是,如果家属不属于共同居住的人员,被监视居住人想要会见他们,则需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执行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会见申请。比如,如果案件处于侦查的关键阶段,为了防止出现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情况,执行机关可能会不批准会见;但如果案件侦查已经基本完成,且会见不会对案件产生不利影响,执行机关通常会批准会见。所以,在实际情况中,被监视居住人如果想要见非共同居住的家属,应当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会见的理由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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