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期间可以和家人在一起吗?
我因为一些事情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了,心里挺慌的,不知道这期间能不能和家人待一块。我平时就很依赖家人,遇到事也得和他们商量,要是不能和他们在一起,我都不知道该咋办。所以想问问法律上对于监视居住期间和家人相处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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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在一般情况下,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可以和家人在一起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也就是说,如果是在自己住处执行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然可以和家人在一起共同生活。 不过,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个例外情况。如果因为没有固定住处或者涉嫌特定犯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那么可能就没办法和家人住在一起。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也有严格的法律限制,要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基本生活和权利。同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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