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是否可以留置盘问?
我遇到了一个事儿,警察来调查,说是刑侦部门的,要对我进行留置盘问。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就想问问,刑侦部门有权力进行留置盘问吗?这合不合法呀?我有点担心自己的权益问题。
展开


刑侦是可以进行留置盘问的。留置盘问也叫继续盘问,它是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发现具有法定情形而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进行盘问的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继续盘问的时限一般为十二小时;对在十二小时以内确实难以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二十四小时;对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且在二十四小时以内仍不能证实或者排除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也就是说,刑侦部门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权进行留置盘问的,但同时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来执行,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