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立案的案件可以进行留置盘问吗?
我遇到个事儿,有个案子已经立案了,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执法人员还能不能对相关人员进行留置盘问。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已经立案后又留置盘问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这样做合不合法呢?
展开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立案和留置盘问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并且适用于不同的法律程序和情形。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已经立案的案件是否可以进行留置盘问。 首先,来了解一下立案和留置盘问的概念。立案是指司法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而留置盘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该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已经立案的案件仍然可能适用留置盘问。立案主要是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而留置盘问侧重于在现场对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初步调查和管控。即使案件已经立案,如果在执法过程中,警察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上述可以继续盘问的情形,依然可以依法进行留置盘问。不过,留置盘问有严格的时间限制。一般情况下,留置盘问的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总之,已经立案的案件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是可以进行留置盘问的,但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