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是否有人看管?
我因涉嫌一些事情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了,心里一直犯嘀咕,不知道这期间会不会有人一直盯着我。就想问问,监视居住的时候是不是真的会安排人来看管我啊,这方面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
展开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关于监视居住是否有人看管,需要分情况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这说明在一般情况下,执行机关可能更多是运用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手段来监督被监视居住人的行为,并非一定会安排专门的人员进行24小时贴身看管。 但是,当案件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时,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犯罪性质严重、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可能干扰证人作证或者毁灭证据等,执行机关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专门的人员对其进行看管,以确保监视居住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所以,监视居住不一定必然有人看管,要依据具体案件情况和执行机关的安排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