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
我被公安机关采取了监视居住措施,心里特别没底,也不知道这得持续多长时间。我就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的期限到底是多久呢?会不会一直这么监视着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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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不管是哪个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其期限都不能超过六个月这个上限。 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决定监视居住后,如果在六个月的期限内,案件侦查终结,证据充分可以移送审查起诉,那么监视居住措施就会相应解除或者变更。如果在六个月内,案件尚未侦查终结,但是监视居住期限已满,也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措施。这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无限期地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你不用担心会被一直监视下去,法律对监视居住的期限是有明确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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