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监视居住期限不得超过多久?

我涉及一个案件,现在处于监视居住阶段。心里一直很不安,不知道这种状态要持续多久。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监视居住期限有没有上限,不得超过多少年呢?我好有个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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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不管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还是人民法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这个期限累计起来都不能超过六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这六个月的期限是从执行监视居住措施开始计算。如果在监视居住期间,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的进程有变化,比如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案件移送到下一个阶段等,监视居住措施可能会提前解除。另外,如果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前,相关机关未能完成对案件的处理,就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措施,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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