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监视居住的期限不得超过多久?

我被采取了监视居住措施,心里一直不踏实,想知道法律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不能超过多长时间。这样我也好心里有个底,清楚大概什么时候这个措施会结束,免得一直提心吊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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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无论哪个司法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其期限累计起来都不能超过六个月。 这个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对他们的人身自由进行过长时间的限制。同时,也促使司法机关提高办案效率,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侦查、起诉和审判等工作。 如果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案件还没有办结,司法机关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措施。若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比如改为取保候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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