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生效后在看守所可以见家属吗?
我的家人判决书已经生效了,目前还在看守所。我特别想去见见他,跟他说说话,了解下他在里面的情况。但我不知道判决书生效后在看守所能不能见家属,所以想问问大家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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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生效后在看守所能否见家属,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当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罪犯会留在看守所服刑。在这种情况下,家属是可以按照看守所的规定进行会见的。一般来说,看守所会有专门的会见日和相关的会见流程,家属需要提前进行预约,准备好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比如户口本等。按照预约的时间和要求,到看守所办理会见手续,就可以见到在押的家属了。 然而,如果剩余刑期超过三个月,罪犯通常会被送到监狱服刑。在移送监狱之前,可能由于时间安排等因素,在看守所期间家属不一定有机会会见。一旦罪犯被移送至监狱,家属则需要按照监狱的会见规定去申请会见。监狱同样有一套完整的会见制度,包括会见的时间、频率、申请流程等方面的规定。 所以,判决书生效后在看守所是否能见到家属,取决于剩余刑期以及看守所的具体安排和规定。家属应该及时与看守所取得联系,了解详细的会见信息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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