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个地方交了医保,能合在一起吗?
我在老家交了医保,后来去外地工作又交了当地医保。现在想知道这两份医保能不能合在一起,毕竟交两份钱有点浪费。要是能合并,后续报销这些也方便些。但不清楚相关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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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两个地方所交医保能否合并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些基本概念。医保主要分为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前者是由政府组织引导,面向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后者则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为劳动者提供基本医疗需求的保险。 根据我国目前的医保政策,一般情况下,不同地区的医保是不能简单合并的。原因在于各地医保政策存在差异,比如报销比例、报销范围以及缴费标准等都不尽相同。《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但并未提及不同地区医保合并的具体操作办法。 对于城乡居民医保而言,通常是按年度缴费,保障期限为一年,不同地区的城乡居民医保难以合并。而城镇职工医保,虽然在全国范围内有统一的框架,但各地在实施细则上有区别。不过,城镇职工医保可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例如,你从A地到B地工作,在A地缴纳的职工医保可以转移到B地,缴费年限会累计计算。但转移之后,也是按照B地的医保政策享受待遇。 如果你在两个地方分别缴纳了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一般是不允许同时享受两份医保待遇的。在报销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份进行报销。所以,建议你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保留一份更适合自己的医保,然后办理另一份的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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