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可以立遗嘱指定死后由外人办理身后事吗?为什么?

我没有子女,身边也没有什么近亲。我想提前立好遗嘱,指定一个关系好的朋友在我死后帮我办理身后事。但不知道这样做合不合法,法律上允不允许这样立遗嘱,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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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是可以立遗嘱指定外人在自己死后办理身后事的。遗嘱其实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死后的财产以及其他事务作出安排,并且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这里所说的处分个人财产,不仅包括对财产的分配等安排,也可以延伸到对身后一些事务的处理委托。而指定外人办理身后事,其实就类似于指定遗嘱执行人来完成特定的事务。 指定外人办理身后事是有一定好处的。一方面,它能确保按照立遗嘱人的意愿来妥善处理身后的相关事宜,比如丧葬的方式、地点等。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因为没有明确的安排,导致在自己去世后,身边没有人或者相关人员不知道如何处理的尴尬局面。 不过,在立遗嘱指定外人办理身后事时,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首先,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比如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等。其次,要确保所指定的外人愿意并且有能力承担办理身后事的责任。同时,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最好将遗嘱进行公证,这样能增强遗嘱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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