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在不同地方交可以合并吗?
我之前在老家交了几年医保,后来去外地工作又在外地交医保。现在想了解下,这两个不同地方交的医保能不能合并到一起呢?主要担心以后使用医保会有影响,也想知道合并的话有没有什么条件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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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在不同地方交是否可以合并,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是职工医保,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不同地方缴纳的年限是可以进行合并计算的。也就是说,如果你之前在A地工作交了职工医保,后来去B地工作也交职工医保,那么这两地缴纳职工医保的年限是可以累计起来的。 其次是城乡居民医保,目前城乡居民医保大多是按年缴费、享受当年待遇,并且一般是在户籍所在地参保。不同地区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存在差异,大部分地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是不做累计计算的,也就意味着通常不能进行合并。不过,也有部分地区出台了特殊政策,会将居民医保缴费年限与职工医保待遇挂钩等情况,但这只是少数。 如果是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之间,通常不能直接合并。因为这两种医保体系不同,缴费标准、待遇水平等都有较大差别。不过,在一些地区,当参保人从城乡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时,之前缴纳城乡居民医保的部分情况可能会有一定的折算政策,但具体要以当地规定为准。 如果你想要办理医保合并,建议先了解参保地的具体政策,然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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