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区的社保是否可以合并?
我之前在外地工作交了几年社保,现在回到本地工作也开始交社保了。我想知道这两个不同地区交的社保能不能合并到一起呢?要是能合并,对我以后领取养老金啥的肯定有好处,但又不太清楚具体规定,所以想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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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的社保通常是可以合并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社保合并的基本概念。社保合并就是把您在不同地区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整合到一起。这主要涉及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累计您的缴费年限,对您以后领取养老金、享受医保待遇等都非常有利。 对于养老保险,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在不同地区流动就业并参保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随同转移。在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您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若不在户籍所在地,在该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累计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对于医疗保险,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在不同统筹地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人员,流动就业时可以办理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办理社保合并,一般需要您先在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然后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之后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和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对接,完成社保关系的转移和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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