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社保可以合并一起吗?
我之前在两个不同的地方工作,分别缴纳了社保,现在想了解下这两份社保能不能合并到一起呢?如果可以的话,具体该怎么操作?要是不能合并,那我之前交的社保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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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两份社保是可以进行合并的,但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社保合并主要涉及到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这两大重要险种。 基本养老保险方面,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在不同地方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可以进行转移和合并的。比如您在A地工作了一段时间缴纳了社保,之后又到B地工作继续缴纳社保,您就可以把A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B地,合并计算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这样您将来退休时,养老金的计算会更合理,能保障您老年生活有更稳定的经济来源。 基本医疗保险也是如此,按照相关规定,不同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也是可以转移接续的。不过医疗保险的合并可能会涉及到当地医保政策的差异,有些地区会要求在本地实际缴费达到一定年限才能享受当地的医保待遇。当您把两份医保合并后,缴费年限也可以累计计算,这对您享受医疗保障是非常有利的。 不过,在合并社保时,重复缴纳的部分是不能重复计算的。例如,在同一时间段内,您在两个地方同时缴纳了社保,那么重复缴纳的部分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退费或者处理。在办理社保合并时,您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比如身份证、社保卡等,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完成转移和合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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