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是否可以调解?
我和别人发生冲突,对方受了轻微伤,现在对方提出想调解解决这件事。我不太清楚轻微伤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能不能调解,要是能调解的话我也想尽快和平解决,避免后续麻烦。所以想问问轻微伤到底可不可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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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调解的。轻微伤是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实践中,轻微伤往往是由一些民间纠纷引发的,比如邻里之间的小摩擦、同事之间的口角等导致的身体损伤。对于这类轻微伤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的意愿,并且案件情节较轻,公安机关通常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的内容主要包括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如果双方能够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那么就可以不用进行治安处罚,这样既能解决双方的矛盾,又能节省司法资源。 但是,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者违法行为人态度恶劣、多次实施违法行为等,那么可能就不适合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同时,即使进行了调解,也不影响受害人就民事赔偿问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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