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案件中故意伤害他人可以调解吗?

我在和别人起冲突的时候,不小心动手伤了对方,现在这事儿成了行政案件。我挺后悔的,也愿意赔偿对方,就想问问在行政案件里,这种故意伤害他人的情况能不能调解啊?
展开 view-more
  • #行政案件
  • #故意伤害
  • #治安调解
  • #治安处罚
  • #民间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行政案件中,故意伤害他人的情况是有可能进行调解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和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这里需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所谓“民间纠纷”,就是指公民之间有关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纠纷。“情节较轻”通常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比如伤害的程度、造成的后果、当事人的主观过错等。如果只是造成了轻微的身体损伤,比如表皮擦伤、轻微淤青等,而且双方之间的矛盾是因为一些日常琐事引发的,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较轻。 在行政案件中进行调解是有好处的。对于加害方来说,如果能通过调解与受害方达成协议并履行赔偿等义务,可能就不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避免了留下违法记录。对于受害方而言,调解可以更快地获得赔偿,解决纠纷,不用经历漫长的法律程序。 不过,调解并不是适用于所有行政案件中故意伤害他人的情况。如果故意伤害行为情节严重,比如造成了他人重伤、轻伤等较为严重的后果,或者存在多次伤害他人、持凶器伤害他人等恶劣情节,那么就不能简单地进行调解,而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总之,在行政案件中,故意伤害他人是否可以调解,要依据具体情况,看是否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如果符合,公安机关可以主持调解,给双方一个解决纠纷的机会;如果不符合,就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