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二级是否可以和解并不追究刑事责任?
我和人起了冲突,把对方打成了轻伤二级。现在我们双方都愿意和解,我也愿意对他进行赔偿。我就想问问,在这种双方和解的情况下,是不是就可以不追究我的刑事责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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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轻伤二级是否可以和解并不追究刑事责任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白“和解”在法律中的含义。这里的和解通常指的是刑事和解,它是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一种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轻伤二级的伤害案件一般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犯罪案件,且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是符合可以进行刑事和解的范围的。 然而,达成和解并不意味着必然不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也就是说,即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仍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不起诉;但如果犯罪情节并非轻微,仍然会追究刑事责任,只是可以从宽处罚。 所以,轻伤二级案件双方和解后,存在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但不是绝对的,最终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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