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可以互殴吗?
我家孩子是未成年人,在学校和同学发生冲突,两个人动手打起来了。我想知道未成年人之间互殴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吗?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展开


未成年人不可以互殴。互殴指双方互相进行殴打攻击的行为。打架斗殴这种行为不仅会对他人的身体造成伤害,还会破坏社会的正常秩序。 从民事责任方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由于未成年人大多没有独立的财产,所以他们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在行政责任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从刑事责任角度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未成年人互殴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达到犯罪标准,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