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把户口迁到其他城市吗?
我刚离婚,不想再和前夫在一个城市生活,想把户口迁到另一个城市去开始新生活。但不知道离婚后迁户口到其他城市是否可行,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走哪些流程,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操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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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可以把户口迁到其他城市的。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户口迁移是指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登记。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一般来说,离婚后迁户口到其他城市,通常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况和流程。如果是通过购房落户,需要在其他城市购买符合当地落户政策的房产,拿到房产证后,前往房产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准迁证。然后回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最后再到房产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如果是投靠亲属落户,需要有其他城市的亲属愿意接收,并且符合当地投靠落户的条件,比如是直系亲属等。之后按照当地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亲属关系证明等,申请准迁证,再完成迁出和迁入的流程。另外,如果是因工作调动等原因落户,需要有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当地工作落户的政策支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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