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多部急救车是否能分开采购?
我这边负责单位的急救车采购工作,需要采购多部急救车。我在想,能不能不一次性集中采购,而是分开来采购呢?这样做会不会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呀?我不太清楚这里面的门道,所以来问问。
展开


在探讨采购多部急救车能否分开采购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相关的法律概念。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这里的采购行为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如果采购多部急救车的总金额达到了公开招标的标准,却故意分开采购以规避公开招标,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不过,如果每一次分开采购的金额都未达到法定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并且分开采购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和必要性,例如根据不同时间段的实际需求、不同批次的技术更新等,那么分开采购是可行的。 此外,即使分开采购的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标准,也需要按照相应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比如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并且要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同时,采购人应当对采购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采购方式的选择等情况进行记录和说明,以备后续的监督和检查。 所以,采购多部急救车是否可以分开采购,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采购金额、采购目的、法定程序等多方面因素,确保采购行为合法合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