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到税务局开不了建筑材料的发票吗?
我是个做小生意的自然人,最近有客户找我买建筑材料,要求开发票。我去税务局问能不能开,工作人员说得很含糊。我就想知道,自然人到底能不能到税务局开建筑材料的发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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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自然人是可以到税务局代开建筑材料发票的。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代开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对于自然人而言,如果发生了销售建筑材料等应税行为,是有权利申请代开发票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所以,自然人销售建筑材料属于销售商品的经营活动,符合可以代开发票的情形。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有一些具体要求和流程。比如,自然人需要提供能证明业务真实性的相关资料,像合同、交易凭证等,以证明确实发生了建筑材料的销售行为。税务机关在审核通过并征收相应税款后,就会为自然人代开建筑材料的发票。此外,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可能在具体操作流程和所需资料上存在一定差异,但总体原则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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