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男女朋友闹分手时发生强制猥亵,能够不起诉吗?

我朋友和对象闹分手,结果对方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现在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可能不起诉。想了解具体哪些情形下可以不起诉,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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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男女朋友闹分手时发生强制猥亵,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是有可能不起诉的。 首先,要明确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强制猥亵罪属于公诉案件,直接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一般不适用刑事和解,无法通过私下调解获得不起诉待遇。且若猥亵对象为年龄不足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则构成猥亵儿童罪,会依法受到更严厉的惩处。总之,是否不起诉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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