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业主本人是否有权出租业主的房子?
我最近碰到一个情况,有人不是房子的业主却要出租房子,我不太清楚这在法律上是否可行。想知道在哪些具体情况下非业主本人能出租,相关的法律规定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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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非业主本人未经业主授权是无权出租业主房子的。 从法律概念来讲,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出租房屋属于对房屋的一种收益处分行为。只有房屋业主或者得到业主明确授权的人,才有权利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如果非业主本人擅自出租业主的房子,取得的租金属于不当得利,应当与所产生的利息一并返还房屋所有人,这是基于《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关于不当得利的相关规定。 不过,在特定的租赁关系中存在一种“间接租赁”的情况,也就是承租人在经得出租人(业主)同意后,可以将其所租赁的房产再出租给他人。这里的同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例如,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乙经过甲的同意后,又把房屋转租给丙,这种转租行为是合法的。并且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非业主本人以非法目的出租业主的房子,企图从中获取不当利益,比如试图骗取租金,当这种诈骗行为所涉及的金额达到法律规定的规模时,就可能构成犯罪,触犯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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