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没过户但有公证是否可以委托他人?
我有套房子还没过户,不过已经做了公证。最近我有事没办法亲自处理后续事宜,想委托别人来办,不知道在这种没过户但有公证的情况下,能不能委托他人处理相关事务呢?
展开


在房屋没有过户但已经进行公证的情况下,通常是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相关事宜的。 这里涉及到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一是房屋过户,它指的是房屋的所有权从原产权人转移到新产权人名下的过程,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才完成。二是公证,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也就是说,只要你作为委托人有委托他人处理事务的意愿,并且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双方达成一致,就可以形成委托关系。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因为房屋没有过户,受托人办理事务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比如在办理房屋相关手续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可能会要求提供符合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如果是处分不动产权利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授权委托书还应当经公证或者认证,但境外委托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所以,你需要准备好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如果符合要求,受托人就可以代你处理房屋没过户后续的一些事宜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