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同一个人是否可以同时买两个城市的社保?

我在A城市工作,单位给我买了社保。但我老家在B城市,家里人又想帮我在那边也买一份社保。我有点纠结,不知道这样行不行,会不会有冲突,也不清楚有没有什么影响,所以想问问同一个人能不能同时买两个城市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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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从政策层面来看,同一个人是不允许同时在两个城市缴纳社保的。这主要是基于社保的基本原则和管理要求。社保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的权益而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 从养老保险角度来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也就是说,即便你在两个城市都缴纳了养老保险,最终也只能选择一个地方的记录,另一个地方缴纳的部分会退还,而且缴费年限不会重复累加。 对于医疗保险,虽然在不同城市参保后,可能在就医结算等方面会比较复杂,并且报销也只能选择一地进行。如果在两个城市都缴纳医保,重复报销是不被允许的,属于骗保行为,会面临法律责任。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同样遵循相关原则,不能同时享受两个城市的待遇。所以,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来看,同一个人同时买两个城市的社保既没有必要,还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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