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付物业费有哪些合理理由?
我买了房入住后,感觉物业的服务不咋地,不想交物业费,但又怕违法。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拒绝付物业费能有哪些正当的理由呢?比如物业没做好卫生,或者安保不到位这些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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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物业费是业主需要向物业服务公司缴纳的费用,用于维持小区的正常运转和服务。但在某些情况下,业主是可以拒绝支付物业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不过,如果物业服务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可以请求物业服务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具体来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可以拒绝支付物业费的理由:一是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比如,小区卫生状况差,垃圾清理不及时,公共区域长期脏乱;安保措施不到位,门禁形同虚设,经常发生盗窃事件等。这种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尽到应有的职责,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物业费。二是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没有经过合法程序,擅自提高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业主可以拒绝支付提高部分的费用。三是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提供收费的凭证。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收取物业费时,应当提供相应的收费凭证。如果没有提供,业主可以暂时拒绝支付物业费。 需要注意的是,业主在拒绝支付物业费时,应当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违约行为。并且,即使有理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也建议业主先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协商,尽量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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