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能逼迫吗?

我和别人在谈一个合作的事情,对方提的条件我不太能接受,明确表示不同意,但对方一直想让我答应,甚至有点逼迫我的意思。我想知道在这种有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另一方能逼迫吗?这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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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进行逼迫的。下面我们从不同法律场景来详细分析。 在民事合同领域,合同的订立需要遵循自愿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说,双方签订合同必须是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任何一方都不能逼迫另一方签订合同。如果一方受到逼迫而签订了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甲威胁乙,若不签订一份不利于乙的买卖合同,就伤害乙的家人,乙在这种逼迫下签订了合同,乙就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合同。 在婚姻关系中,结婚和离婚都要遵循自愿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如果存在逼迫结婚的情况,受胁迫的一方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比如,丙以泄露丁的隐私为要挟,逼迫丁与其结婚,丁在胁迫行为终止后一年内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在劳动领域,劳动者有选择工作和拒绝不合理工作安排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逼迫劳动者从事超出合同约定或不合理的工作任务。若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同时用人单位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总之,无论是哪种法律场景,逼迫他人违背意愿行事都是不合法的,受逼迫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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