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卡监护人信息关系只填继父可以吗?
孩子亲生父母离异,现在孩子跟我(继父)生活,我负责孩子的日常起居和教育费用等。在填写孩子学籍卡时,上面有监护人信息这一项,我想知道只填我作为监护人信息可以吗?需不需要再填生母的信息?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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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监护人这个概念。监护人,简单来说,就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在正常情况下,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但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父母离婚、一方去世等,监护人的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在您这种情况中,虽然孩子的生母仍然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但如果孩子长期跟随您生活,并且您实际履行了监护职责,在填写学籍卡时,从实际情况出发,只填写您作为监护人信息通常是可以的。不过,学籍卡的填写规定可能因地区、学校而异。有些学校可能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会要求填写生母的信息。
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您在填写学籍卡之前,先和孩子所在学校进行沟通,了解学校对于监护人信息填写的具体要求。这样既能确保信息填写符合规定,也有利于学校更好地掌握学生的家庭状况,为孩子提供更合适的教育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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