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基本账户后还能再开一般账户吗?
我已经开设了企业基本账户,最近业务拓展需要资金管理更灵活些,听说可以再开个一般账户。我不太确定开设基本账户后是否还能再开一般账户,这方面有啥规定没?希望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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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开设基本账户后是可以再开一般账户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和依据。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的概念。基本账户是企业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企业只能在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账户,它是企业的主办账户,企业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而一般账户是企业在基本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就是一般账户。也就是说,企业在开设基本账户之后,如果有借款或其他结算方面的需求,是能够在其他银行营业机构开设一般账户的。 企业在开设一般账户时,需要向银行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比如企业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以证明企业的合法性和开设账户的必要性。同时,银行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为企业开设一般账户。这样做既保障了企业资金管理的灵活性,又维护了金融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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