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赌债可以不还吗
我之前因为赌博欠了别人一些钱,当时只是口头约定。现在对方一直催我还钱,我心里很纠结,不知道这钱到底该不该还。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讲,这种口头赌债是不是真的可以不用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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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赌债是可以不还的。首先要明白,赌博在我国是明确的违法行为,所有赌博活动都不受法律保护。口头赌债属于非法债务的范畴,自然也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从法律规定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指出,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在赌债这种情况里,债权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而借款,所以这种借贷关系是不被保护的。 另外,《民法典》中也有相关规定,像第一百五十三条提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赌博本就是违法且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因赌博产生的口头赌债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如果债权人要求偿还口头赌债,债务人是完全可以拒绝的。要是债权人纠缠不休,在必要的时候,债务人可以选择报警来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民间借贷合同:就是平常人们之间借钱的一种合同约定,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公序良俗:简单说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是社会大众普遍认可和遵循的道德规范和秩序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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