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可以在外地另外交一份吗?
我在本地已经交了社保,现在去外地工作,想知道能不能在外地再交一份社保,这样之后会不会有啥好处或者问题,不太清楚相关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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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能否在外地另外交一份,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政策层面讲,我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虽然没有绝对禁止一个人在多地缴纳社保,但从实际管理和政策导向来说,并不鼓励这样做。社保主要分为职工社保和居民社保。如果是职工社保,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一般情况下,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也就意味着正常只能由一家单位为其缴纳职工社保。若在外地的新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又缴纳一份职工社保,属于重复参保。 重复缴纳职工社保并不能带来额外的保障权益。在养老金待遇领取时,按照规定,一个人只能享受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即使在多地缴纳了多份职工社保,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也只能将各地的社保关系进行转移合并,重复缴费的部分会清退个人账户部分金额,单位缴纳部分并不会退还。 对于居民社保和职工社保,也不建议同时缴纳。居民社保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职工社保保障的基本权益类似。如果同时缴纳,在报销医疗费用或者领取养老金时,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进行享受,多缴纳的部分是浪费资金。 综上所述,不建议在外地另外交一份社保,不仅无法获得额外权益,还可能造成资金浪费。若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外地,应及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以保障社保权益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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