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是公司开的,款打给个人可以吗?


在一般的商业交易中,发票是公司开的,款打给个人这种操作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并且通常不符合正常的财务和税务规范。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这意味着发票开具方和收款方原则上应该是一致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如果款项支付与发票开具主体不一致,可能会导致财务凭证与实际业务不符,影响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税务申报。 对于付款方而言,如果将款项打给个人而非公司,可能无法有效证明该笔款项是用于支付与发票对应的业务款项。在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中,付款方可能面临无法证明已履行付款义务的风险。而且,如果该笔款项的流向不符合财务规范,税务机关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可能会对该笔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产生质疑,进而要求付款方提供更多的证明材料,甚至可能面临税务处罚。 对于收款方公司来说,这种操作可能会被认定为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因为将公司业务款项打入个人账户,可能会导致公司收入无法准确核算,少缴相应的税款。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实,公司将面临补缴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等处罚。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付款方式和收款账户为公司账户,付款方将款项打给个人就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财务纠纷,在交易中应当遵循“三流一致”的原则,即发票流、资金流和货物流(或服务流)保持一致。也就是说,发票是公司开的,款项也应该打给公司的对公账户。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款项打给个人,应当取得公司的书面授权,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证明该笔款项的支付是经过公司认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