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
我和对象打算结婚,听说结婚要去相关地方登记。我就想了解下,人民法院能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啊?我不太清楚结婚登记的具体流程和地点要求,所以来问问。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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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是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结婚登记是一种确立婚姻关系的行政确认行为,而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主要职责是审理各类案件,解决法律纠纷,并不负责办理结婚登记业务。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也就是说,想要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需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通常是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只有经过这样的法定程序,婚姻关系才会被法律所认可和保护。所以,结婚登记要去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而不是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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