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后是否可以作废?
我之前办理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钱也已经到账了。但现在我有点担心操作是不是有问题,想问问已经完成退税的情况下,还能不能把这次汇算清缴作废重新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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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后是可以作废申报的,但存在一定条件和规定。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汇总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去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项目后,按照适用税率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 关于是否可以作废退税申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等相关规定,在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前,纳税人可以撤销退税申请。如果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提交国库部门的,不可以撤销申请,需办理更正申报。若纳税人已经办理退税且退税到账,还是可以进行作废申报的。不过,如果是虚假申报退税等违规行为,可能会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如果您想要作废退税申报,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操作。进入申报记录详情界面,点击“更正”或“作废”按钮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操作。但要注意,频繁作废申报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所以在操作前一定要谨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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