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变更抚养权原告不上庭是否可以?

我正在打变更抚养权的官司,但是开庭那天我有非常重要的事实在没办法到庭,我想知道变更抚养权的案子里原告不上庭行不行啊,会不会对我的案子有什么不好的影响?
展开 view-more
  • #抚养权变更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变更抚养权的诉讼中,原告不上庭的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从一般的法律原理来讲,诉讼当事人有权利参与庭审来主张自己的权益。在民事诉讼里,原告是启动诉讼程序的一方,其提出了变更抚养权的诉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原告没有正当理由而不上庭,法院通常会按照撤诉来处理这个案件,这就意味着原告的这次起诉就相当于白告了,变更抚养权的诉求也就暂时无法通过这次诉讼来实现。 不过,如果原告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所以原告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人来代替自己参加庭审,在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后,诉讼代理人可以在原告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包括陈述事实、提供证据、进行辩论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如变更抚养权这种,即便有诉讼代理人,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例如,原告突然遭遇重大疾病住院,无法行动,这种情况下就属于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原告可以向法院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延期审理,待自己身体恢复后再开庭;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同时自己向法院提交书面的关于变更抚养权的意见。总之,变更抚养权案件中原告不上庭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处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