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安局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吗?

我身份证丢了,最近着急用,听说可以办临时身份证应急。我想问问,公安局能不能给办临时身份证呀?我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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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安局是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的。临时身份证是一种在正式身份证尚未办理完成、丢失、损坏等情况下,为满足公民短期内使用身份证的需求而设立的身份证明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而该办法第七条明确指出,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通常来说,公民在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过程中,如果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就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需要向公安机关提供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如果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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