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取保候审后可以免于起诉吗?


公安取保候审后是有可能免于起诉的。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白取保候审和免于起诉的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而免于起诉,现在准确的说法是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不起诉主要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情况。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这些法定情形,即便之前被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也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就给了检察院一定的自由裁量权,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手段、危害后果以及悔罪表现等多方面因素。 证据不足不起诉则是指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也就是说,如果在公安取保候审阶段以及后续的侦查过程中,收集到的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那么检察院也会作出不起诉决定。 所以,在公安取保候审后,是否能免于起诉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犯罪嫌疑人的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依据法律规定来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