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吗?
我马上要结婚了,对象婚前买了房子。我有点担心以后万一走到离婚那一步,这房子我有没有份。想了解下婚前购买的房屋,在离婚的时候到底能不能分割啊,是怎么个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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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是否可以分割,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已经全额购买,并且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名下,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就是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像婚前个人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合法财产都算。按照法律规定,这房子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另一方是没有权利要求分割的。这是因为《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要是一方婚前全额购买房屋,但两人自愿达成书面协议对房屋进行分割,这种情况下是可以酌情考虑分割的。这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在结婚前,夫妻一方签订买卖合同,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另一方参与还贷,并且房屋登记在首付款方名下,那么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这部分财产需要双方先协商处理,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就由法院来裁决。 另外,要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不管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双方出资比例等因素进行分割。 总之,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时的分割要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产权登记以及还贷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相关概念: 婚前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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