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核定的销售额是否可以调整?
我经营着一家小店,之前税务部门给核定了销售额。但最近生意不太好,实际销售额比核定的低了很多。我想问问,之前核定的这个销售额能不能调整啊?调整的话有啥条件和流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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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收管理中,之前核定的销售额通常是可以调整的。核定销售额是税务机关根据一定的方法和标准,对纳税人的应纳税经营额或所得额进行的一种预先确定。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应当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额。这意味着如果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情况与之前核定的销售额有较大差异,是有权利申请调整的。 比如,因市场环境变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纳税人经营状况不佳,实际销售额远低于核定销售额;或者由于业务拓展、市场需求增加等,实际销售额远超核定销售额。在这些情况下,纳税人都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调整申请。 申请调整核定销售额时,纳税人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说明调整的理由和依据,例如财务报表、销售记录等能证明实际经营情况的材料。税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可能会实地调查核实纳税人的经营状况,然后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调整以及调整的幅度。 所以,纳税人如果认为之前核定的销售额不符合实际情况,可按规定申请调整,但要遵循相应的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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