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检察院是否能管住市政法委?

我有点搞不清检察院和市政法委的关系。感觉它们都挺有权力的,不知道在法律层面上,检察院有没有权力对市政法委进行管理和约束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展开 view-more
  • #检察院
  • #市政法委
  • #法律监督
  • #职能定位
  • #权力关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和政治体制中,检察院和市政法委有着不同的职责和职能定位,不能简单地说检察院能“管住”市政法委。 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它的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以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等。它的监督主要是针对法律实施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等,以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 市政法委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它的主要任务是宏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人民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国家安全等部门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市政法委侧重于从政治和政策层面进行领导和协调政法系统的工作,确保政法工作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策部署。 两者之间并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它们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发挥作用,并且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市政法委对检察院的工作进行领导和协调,而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也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所以,不能用“管住”这样的表述来界定它们之间的关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